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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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尊龙凯时平台入口-ag尊龙凯时中国官网 > 经典案例 >继今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后,又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于日前颁布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它就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
从条例的颁布到实施,仅仅间隔2个月,从速度上来说确实可以用“飞”来形容。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盖世英雄”真的“飞“来了。
为何“飞”着来,如果你是中小企业主,应该很是有感触,而你的等待终于被高层感知了。此时,全球经济、国内经济、未来形势……确实来的正当其时,或者说确实不得不来了。
“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相较于法律实务的技术处理而言,“条例”的意义主要在于“信号”。条例的积极意义无疑重大,但如果不把“信号”混淆成“保障”,也许更为理性。如同刑法规定了杀人是犯罪,但还是有人杀人,杀人者并没有因为刑法的存在而不去杀人。
中小企业的保障,除了法律条文的冰冷规定外,还有太多的地方需要呵护。如同在条例中,立法者及其罕见且非常清晰地大声说出——“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存在支付纠纷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接下来,从一个法律实务者的角度,对条例进行一些简单解读。
条例围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支付义务、负责部门、付款期限、票据支付、迟延付款、投诉、监测、惩戒等方面进行了29条的规定。以下一个数字需要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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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中小企业。
机关包括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督机关。只要这些“衙门”与中小企业“做生意”就适用。但若它们是针对中小企业行使职权,则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在此场景中,他们不适用该条例。
事业单位是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实体。
中小企业的认定指标在前期有不同的口径,不同行政机关根据不同口径,认定方面有出入。但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后,对于中小企业的认定应归口工信部门,是否构成中小企业可参考文章最后附件。同时要注意,个体工商户不是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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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
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
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不得超过60日
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尊龙凯时平台入口的支付方式
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尊龙凯时平台入口的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
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投诉人进行恐吓、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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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个条文,17处提到“合同”,一个法律层级如此之高的规范性文件,提及该话题的次数达到如此,重要性可能不需要解释了。
2
违规处罚仅提到依法处理、依法处分,但没有写明具体的处理、处分手段。
通观整个条例,更多地是对以往存在问题的重点梳理,潜台词含有“差多不得了,不要以为不知道” “未来不听话,我会给点颜色看看哦”。既然“家长”发话了,“失衡”状态会有所缓和,但要“平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小企业主,除了继续开疆拓土、市场搏杀外,抓管理、管风险、懂规则、用规则也许不得不重视了。
在此,祝愿看到这篇文章的中小企业主,财源广进、财运亨通、善缘日增、违缘寂灭。
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